(文/学工处)在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省财政厅指导下,在学工处、财务处的重视下,我院690名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上学期末如期领到了助学金,总额为100.3万元。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资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合理、规范地评选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2011-2012学年获助学金总人数为690人,占全院学生数14.63%。其中,贫困学生数为501人,占学院学生数约10.63%;特困生数为189人,占学院学生数约4%。根据文件规定,贫困生助学金金额为每学年2500元/人,特困生助学金金额为每学年4000元/人。
学工处协调财务处,在上学期末已经及时、足额将上学期国家助学金存至受资助学生的学费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