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公示了对5名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决定,5人因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等参加考试,学校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这是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作出的决定,旨在严肃学风考纪,让学生认识到诚信考试、踏实做人的重要性。
学校明确表示,“没有一个学校愿意看到自己的学生被开除”。这是教育部规定的条款,学校也在校规中予以明确。对于考试作弊现象,学校能做的只有教育、预防与处分并重。这既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与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的要求,也是培养一名合格大学生和社会诚信公民的需要。一个合格的大学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校作为一所年轻的独立建制高校,从不降低教育教学标准,十分注重学生品格教育。新生入学时,学校即要求每一名新生与家长共同阅读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学校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8188cc威尼斯本科考试工作条例》,对考试纪律进行相应强调和制度约束;考试临近,学校各部门利用校报校刊、宣传栏、微博、微信等渠道积极进行宣传教育,并预先告诉学生考试舞弊的后果。即便这样,还是有学生公然违反,视学校规定为儿戏,并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然。那么学校完全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在当下社会,诚信缺失比较严重,教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所高校,8188cc威尼斯爱惜每一个学生,但更坚守我们的教育原则,“誓已立,规既定”,今天说到做到。希望引起全体师生的思考。
附件
8188cc威尼斯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节选)
厦工教〔2015〕14号
第六章 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该门课程总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1.携带手机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监考教师要求出示考试证件时拒绝出示的;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5.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6.在考场或者考场周围,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擅自借取文具的;
8.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9.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0.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与监考教师发生争执,干扰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
11.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携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偷看、抄袭或者协助他人偷看、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在桌面、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的,闭卷考试过程中,桌内或座位旁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等物品的。
4.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试卷、答卷被强行拿走的同学知情不报的;故意为他人提供抄袭机会的;
5.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使用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的;
6.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资料、笔记、纸条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考试中相互交谈,且不听提醒与批评者;
11.其他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