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 号)文件部署,结合我校期中实验室安全大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6月10日下午14:30,受检查组组长李咏梅副校长委托,由工程坊李正主任带队,会同后勤与资产处、学生与安全处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共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对于此次安全检查,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各实验室的负责老师也都非常认真负责,提前做好自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且及时整改,落实自查自纠。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针对实验室现场发现的问题与整治难点进行了经验分享,同时各实验室的负责老师就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实验场所危废收储管理,实验场所消防、水电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检查组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自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存储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防控措施;三是要及时更换实验室相关记录本,并进行认真填写,加强实验室运行管理的记录工作;四是要定期地全面清洁实验室,不留卫生死角,为师生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
我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将针对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尽快排除所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健康安全。通过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利于我校进一步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有效推动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