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8cc威尼斯商业街店面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商业街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商家签定的《8188cc威尼斯店面租赁合同》及《8188cc威尼斯商业街安全工作责任书》等相关文件,特对《8188cc威尼斯商业街店面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条款进行补充重申,相关规定如下:
一、 商铺经营道德行为公约
1、商业街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商业街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主动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凭证或信誉卡,维护商业街的整体信誉。
2、营业期间,所有营业人员必须穿着整齐,不得在商业街公共场所内酗酒、吸烟、打牌、划拳,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3、经营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遇到纠纷时应主动与对方到后勤保障处协调处理。
4、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公用设施和设备,爱护校方所属产权的配套设施、设备,严禁蓄意损坏。
5、注意公共卫生,严禁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严禁往门窗外丢物和倒水,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等倒入厕所及渠道内,确保各种渠道畅通。
6、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等产品。
二、商铺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商业街商铺内配电箱后(含配电箱)的供电设施禁止租户擅自接驳、拆卸和改动,包括漏电开关、空气开关、电表以及开关箱内的接线等。配电箱后的线路,如需要更换或改动,必须审核,经批准后由管理方电工施工,更换或改动所产生的材料费由租户负责。未经管理方批准,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线和用电设备。
2、租户如需要增加用电负荷额,先向校方相关部门或资产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在供电设施供电负荷允许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3、各商铺严禁超负荷用电,禁止一插板多个插头用,防止因负荷过大引起安全事故。各商铺使用的电器,其安全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安全规定,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指示。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用电。
4、租户在下班时或长时间离开商铺时,必须关闭商铺内除商品冷藏柜外的其他电源开关。
三、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为树立8188cc威尼斯商业街的整体形象,保障和尊重各租户的共同利益,制定商业街广告宣传管理的规定。
1、公共位置的管理
⑴所有商铺租户未经批准,不准在食堂门口、商业街公共区域内或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门槛及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⑵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商业街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⑶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⑷未经同意,严禁商铺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
2、商铺内部管理
⑴严禁所有商铺有误导消费者任何宣传, 严禁任何有针性的、对立性的、恶性竞争的或诋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宣传。
⑵对于商铺内外任何图案文字,校方相关部门及资产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管理方有权限期更改或拆除。
⑶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资产公司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卖”等文字。
⑷声响管理: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
⑸商业街商铺内严禁使用大音量收音机、扩音器等音响设备进行广告推广。
3、广告位的管理
租户自行制作并按校方制定位置安装各自店铺内的灯箱,但广告的风格、内容、色调需报校方相关部门或资产公司审批,原有的广告不可随意改装或破坏。
四、商铺防火、防爆、防盗安全管理规定
1、租户应妥善保管和处置自有的财物,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购买必要的财产保险。
2、实行租户防火责任制。各租户的负责人为自然的防火责任人,应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严禁在消防通道、消防卷闸门附近堆放杂物,严禁圈占消火栓或防火间距,堵塞、妨碍消防通道。保持消防区人行过道、楼梯通道和出口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4、不准损坏、私自拆卸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器材,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商业街内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走道和出口安全。
5、严禁租户携带、储放、售卖易燃、易爆物品(汽油)、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不准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香火、蜡烛,严禁摆放和销售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在店内或店面后侧消防通道上明火烧菜或用高功率电磁炉做饭。
7、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严禁使用负荷超过2KW的电器或设备。
8、租户进行室内装修时,要使用不燃或阻燃装修材料。
9、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时,应向校方相关部门或资产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10、发生火警,应迅速通知校方相关部门或资产公司、拨火警电话119,关闭所有电器开关,迅速撤离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有序地疏散人群,防止拥挤踩踏。
五、商铺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店面经营者应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包经营点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和增添。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的,应征得校方及资产公司的书面同意,其费用由经营者自理。
3、店面经营者即为店面资产管理直接责任人,宜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现象,应立即报告甲方。
5、店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灯箱及其他设施、设备均为学院财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故意破坏。
六、特殊约定
1、严格执行租赁合同经营品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内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店面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严禁经销违禁物品,严禁向学生出售瓶装白酒、红酒、啤酒等各类酒制品,严禁向学生出售各类香烟,严禁为学生提供抽烟、喝酒场所。
4、经营方需严格遵守整个商业街的营业时间规定,不得晚于23:00闭门打烊。寒暑假期间,根据学院需要开展经营活动。
七、其它约定
1、严禁在店铺内留宿外来人员。
2、各经营方必须做好本商铺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不得允许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因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3、经营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保卫部门处理。
4、经营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5、经营方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商业街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商业街设置的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6、经营方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商业街。
7、为保持学校优美环境和校区安全,校区内实行人车分流。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停放到学院指定停车场,不准任意停放。
8、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学院的检查和监督,对校方相关部门正常的经营点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
9、经营方依照规定,须按时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10、经营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违反本规定的,概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规定自作为《8188cc威尼斯商业街店面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方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警告、停业整顿、开出1000-5000元的罚单),对情节严重和多次劝阻不改者,校方相关部门或资产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违反者赔偿相应的损坏、损害和损失,对造成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者违反者需负全部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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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
资产科: 6363217
基建科: 6363207
采购科: 6667505
商业与食堂管理科: 6379385
综合事务与房管科: 6667721
校医院: 6100122
8188cc威尼斯后勤与资产处
电 话:(+86)0592-637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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