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8cc威尼斯物品/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及审批流程
为规范学院各部门物品、设备申购,按照“合理配置、杜绝浪费”的原则,达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避免重复购置的目的,并进一步加强学院资产管理,现对物品/设备采购计划申报及审批流程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物品/设备需求计划申报时间
1.需求计划申报时间:
(一)每年四月一日前由各系(部)、处申报下个学年需求计划,其中实验室建设项目上报实验中心汇总、初审后,由实验中心与计划办对接;其他项目由各系(部)、处直接上报计划办汇总后,统一上报院领导、董事会审核,一经董事会审批后即为学院下学年年度采购预算。
(二)如需调整原计划,应在每年五月一日前对已申报审批的需求计划提出微调意见。
2.采购安排:
(一)采购方式:集中采购
(二)采购时间:
① 办公、生活设备设施采购——每年六月一日开始,九月一日前完成。
② 实验设备采购时间——每年五月一日后开始,根据各部门使用需要,由计划办汇总后制定学院年度采购时间安排表,经院领导审批后,由学院各相关部门执行。
二、物品/设备计划采购申报流程
1.需求部门应按规定填写《物品/设备计划采购申请表》,并详细说明所需采购物品品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申购事由、使用率、造价(采购单价)预估等资料,并由经办人及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报送计划办审核。(详见附件表一)
2.计划办对所接收项目需求进行调研审核,确认有采购必要后填写《物品/设备采购立项审批表》,对该项目进行立项研究,充分调研、讨论及审核该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形成报告及意见。经后勤处负责人确认后,报送院领导、董事会审批。(详见附件表二)
3.对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院长、副院长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的采购申请项目,经院长审批后须报送董事会复审。
4.审批流程完成后由计划办向提交需求申请部门下发《立项通知书》。(详见附件表三)
5.完成采购进库后,申领使用单位必须与后勤处或资产办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负责申购资产的安全、保养、维修和使用,丢失或损坏要负赔偿责任。(详见附件表四)
6.计划办将《立项通知书》报送招标办进行评标议标议程。原则上一万元以下项目按照招标办意见进行直接采购;一万元至五万元项目进行议标程序;五万元以上项目进行招标程序。(如有特急需用的物品,需阐明理由,申报董事会特批,给予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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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科: 6363217
基建科: 6363207
采购科: 6667505
商业与食堂管理科: 6379385
综合事务与房管科: 6667721
校医院: 6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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