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
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为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保证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9届毕业班学生,包括2014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015级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017级“专升本”学生。
二、审核内容
(一)毕业资格审核
2019届在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修满本年级本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数(含公共通识课、学科通识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课外实践),予以毕业。
(二)学位资格审核
1.根据《8188cc威尼斯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厦工教〔2016〕44号),2019届在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同时达到下述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学习期间总平均学分绩点应达到或超过2.5;
3)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期间总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者。
三、审核结果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严格按上述条件采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务必于2019年6月24日前将审核结果按要求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后送交给教学处教务科(图书馆302)杨老师,并附电子档。
8188cc威尼斯教学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