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4号),为做好我校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20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继续采取“扶优扶特、限额申报”方式,设立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两大类。我校申报限额为“本科教育”3项、“创新创业教育”2项,学校将组织申报、评审、择优推荐,在限额数量内确定1-2项作为重大教改项目。
二、立项范围
围绕当前我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一流本科建设”和“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等主要任务,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双一流”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专业认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应用型高校建设,线上教学,职教本科建设等重点领域集中资源优势,立项建设一批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项目,在推动内涵建设、质量提升,教学成效持续改进,教学成果培育等方面力争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有力支撑学校的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课堂建设。立项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产出导向,应有明确的改革指向、具体的创新措施、明确的预期成果。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抗击新冠疫情期间线上教学的经验,鼓励和支持教师继续创新教学模式,开展课堂革命,把优秀的教学案例升华为优秀教改成果。
(一)一般教改项目。围绕“双一流”和应用型高校建设的核心环节,在应用型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二)重大教改项目。重点围绕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学质量文化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教学团队建设;应用型教学联盟建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建设等领域开展改革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含2020年申报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一般教改项目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5周岁及以下)申报,推荐比例应占各高校申报数的50%及以上。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有2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三)重大教改项目应为具备1年以上扎实的实践与探索基础,研究方案符合国家相关办学规定,经必要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实施过程具有可优化、可持续性且各相关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保障完善的项目。
(四)已主持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且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五)项目主持人不得兼报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项目(不含2个)。一般教改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教改项目不限。重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四、立项管理
(一)立项项目为省级教科规划项目,由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立项,并予以管理。
(二)各教改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2022年10月),原则上不得提前结题。
(三)项目成果应有至少1项实践性成果,包括学位点、学科专业或平台建设方案、培养方案;教育教学质量标准;通过评估认证;基地认定;教材讲义出版;相关成果获奖;团队荣誉;外部评价鉴定等。原则上不接受仅有个人专项或论文的项目申报结题。
(四)一般教改项目由高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予以立项。重大教改项目由高校按照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和遴选推荐,由省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经专家评审,未获得重大教改项目立项的自动转为一般教改项目。
五、报送材料
请将《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1)、《2020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于2020年6月5日前报送至政务大厦教务处303室(电子版先发送到邮箱454185166@qq.com,经审核后再打印签署意见,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6667706)。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将通知项目主持人通过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fjedusr.cn/xmsb)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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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