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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备案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各省直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03]20号)文件精神,确保我省各有关学校如期完成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备案登记的“五个材料”和“备案登记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尚未通过备案登记的学校应严格按照《福建省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配备要求》(见闽教科[2002]15号文)的规定,根据学校上网网络环境情况,确定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配备方案(见附件1),并报送当地县(市、区)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由县(市、区)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统一报送设区市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
二、各校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使用正常后,应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验收申报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闽公通[2002]150号文件要求)、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员岗位职责、校园网络拓扑结构图和IP地址(各一式二份),以及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填报内容须打印)报送当地县(市、区)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由县(市、区)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统一报送设区市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各地应于8月20日前将各校经设区市、县(市、区)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签署验收意见后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验收申报表》报我办审批。
三、各校应填报《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情况表》(见附件2),于7月20日前直接邮寄当地设区市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以便安排培训和取证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备案登记的有关参考材料请到福建教育装备网站(网址:www.Fjeei.com)教育装备子网政策文件栏目查询或下载。各校需要咨询的,请与我办电教科联系(电话:0591-7506554、7550084-6602)。
附件:
1、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配备方案
2、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情况表
3、校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备案登记表(样式)
福建省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抄送:省公安厅、教育厅,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学仪器(教育装备)站
附件1:
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配备方案
学校(盖章): 地址:
负责人: 网络管理员: 联系电话:
服务器数: 计算机终端数: 上网方式:
( )A、无专线,有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和电子备课室等,通过拔号或ISDN,提供师生上网的网络环境。
最低配备要求:过滤王校园上网管理软件(V2.0)和瑞星标准版网络防病毒软件各一套。
( )B、有专线,总数在两个以下(含2个,如:一个网络教室和一个备课室)独立的网络教室或电子备课室、阅览室、图书馆局域网,提供师生上网的网络环境。
最低配备要求:过滤王校园上网管理软件(V2.0)和瑞星增强版网络防病毒软件各一套。
( )C、有专线,两个以上联网的网络教室、电子备课室、电子阅览室、图书馆、办公室或宿舍,即校园网,提供师生上网的网络环境。
最低配备要求:过滤王校园过滤网关(FG3000、硬件版)和瑞星增强版网络防病毒软件各一套。
如果有校园网WEB服务器,必须配方通网络防火墙。
( )D、统一接入互联网的城域网网络环境
配备要求:过滤王校园过滤网关(硬件城域网版)、瑞星网络防病毒软件(城域网版)和方通防火墙(城域网版)各一套。
备注:1、配备方案确定后,在括号中打勾。
2、上述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已经《福建省校园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配备专家组》评审确定。
附件2:
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情况表
学 校 名 称(盖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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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籍 贯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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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学校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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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此表下载后必须用电脑输入填写,输出时在纸张的正反两面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