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2019〕24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将于10周至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过程中,请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任课老师
填写《教师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1)、《出勤统计表》(附件3,注意教师填写的是子表1,有标明“教师填写”字样)统一交给教研室主任审核。
(二)教研室主任
按教研室收集汇总《教师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出勤统计表》(附件3,子表2,有标明“各系填写”字样,我院无系的设置,以教研室代之),填写《期中教学总结报告》(附件2)。
(三)教学助理
撰写《马克思主义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整理《听课统计表》。
(四)院办主任
主持召开学生座谈会。
(五)学院
召开教师座谈会
请各位在5月17日之前将《教师期中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1)、《出勤统计表》(附件3)、《期中教学总结报告》(附件2)电子版材料统一通过QQ文件形式发给教学助理,同时纸质版材料交于院办。《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记录表》(附件4)请在座谈会后交到院办。
谢谢合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月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