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管办评”分离?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构建“管办评”分离、多方参与的评估模式,完善部省协同、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评估组织管理制度,建立部省间、省际间联络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交流。部省协同,科学制定五年评估工作规划,下好全国“一盘棋”。制定国家统一实施标准、工作规程和规范要求作为部省两级评估工作基本遵循,教育部统一编制解读性、指导性、工具性配套操作文件、建设部省校三级共享共用的评估管理系统,实现评估组织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
23. 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如何遴选?
答: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分层分类开展专家培训,建立专家进退动态调整机制,把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专家甄选出来、任能使用,及时淘汰站位不准、违反纪律或能力不足、专业性不强的专家,抓两头带中间,提升专家队伍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24. 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如何构成?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根据学校规模,每校专家组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
25. 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上一轮审核评估在评估方式有什么的不同?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免检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减轻高校负担。打造菜单式、可定制的评估工具,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落实高校评估自主选择权。
26. 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环节。
27. 新一轮审核评估学校如何进行评估申请?
答:参评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委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申请参评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
28. 参评学校如何开展自评工作?
答:参评高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