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讯社/记者 纪学鑫)2011年10月17日下午,友恭书院召开助学金申请审核工作专项例会,院务主任黄水荣老师主持,书院工作人员和全体辅导员出现例会。
本次专项例会旨在传达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原则“不是家庭贫困的所有同学申请了国家助学金,就都能够拿到助学金。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条件下,上学年还得达到以下要求:‘星级宿舍评比结果达到‘良好’等级以上;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达到‘及格’等级以上;上学年不能有重新学习科目且无受通报批评和其它纪律处分’条件”。
据悉,根据本次专项例会精神,各辅导员将针对申请国家助学金同学会合班级助学金申请评定小组意见,综合审查,最终确定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报送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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