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四年制本科、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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