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的新途径,创新学生教育管理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宿舍在做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学生宿舍的素质教育功能,提高友善书院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星级宿舍评比宗旨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学生安全、纪律、养成教育的主要阵地。星级宿舍评比是以学生宿舍为单位,每学期对宿舍全体成员进行思想、学习、文化和日常行为规范的综合考评,旨在以星级宿舍评比为载体,加强宿舍文明建设,落实“六要”、“六不”、“六禁止”要求,确保学生在“卫生、规范、文明、优雅”的环境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严谨的生活作风、互助的团队精神、健康的审美情趣,引导学生文明修身、健康成才;同时,促进本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宿舍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星级宿舍评比内容
(一)学风良好:宿舍学生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勤奋,刻苦专研,有创新意识,学习成绩良好。
(二)团结向上:宿舍学生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上进,爱国爱校,团结和谐。
(三)行为文明:宿舍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守安全纪律、大学行为规范和宿舍有关管理规定。
(四)文化活跃:宿舍学生有鲜明的文化特色,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艺技能,宿舍文化丰富多彩。
(五)宿舍高雅:宿舍内务规范,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无乱贴乱画。
(六)卫生整洁:宿舍卫生清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三、星级宿舍评比实施
星级宿舍评比按月份组织“日常检查评比授星”和按学期组织“综合考评定级”。
(一)日常检查评比授星
1、授星月份的界定
日常检查评比授星以月份为单位组织实施,当月检查评比时间不足三周时(主要是学期首月份和末月份),检查评比数据与后一个月或前一个月份合并,以后一个月或前一个月份作为一个授星月份。
2、日常检查评比的内容
日常检查评比以“星级宿舍评比内容”第(二)至(六)项为主,依照《友善书院学生宿舍布置规范和日常检查评比评分规则》(附件一)和《友善书院星级宿舍评比日常检查评分表》(附件二)所列项目进行检查评分。
3、日常检查评比的组织
(1)常规检查
检查时间:周二下午3:30-5:00。
参检人员:社区导师、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各班宿管委员(分4组)。
检查对象:书院全部宿舍。
检查组人员每次对全部宿舍进行检查评分,以授星月份为单位,保证每周检查评分1次。
(2)随机抽查
抽查时间:周一至周五任意时间,由书院临时安排。
参检人员:办公室主任、社区导师、专职导师代表。
检查对象:书院任意宿舍。
检查组人员每次随机确定若干宿舍进行检查评分,以授星月份为单位,保证在一个授星月份里每间宿舍平均检查评分1次。
4、日常检查评比授星规则
(1)在每个授星月份里,书院对每间宿舍所有查次的平均分A(满分36分),达到“优秀”级别的(A≥32分)授予两颗红星;达到“良好”级别的(29分≤A<32分)授予一颗红;处于“合格”级别的(22分≤A<29分)授蓝星一颗;处于“不合格” 级别的(A<22分)授黑星一颗。
(2)书院在宿舍区建立“星级宿舍评比授星公示专栏”,以月份为单位,由工作人员将书院对各宿舍的授星情况在“星级宿舍评比授星公示专栏”中进行公示、公布(粘贴不同颜色的五角星)。
(3)授星月份宿舍文明建设加分规则:
宿舍在授星月份里有以下促进宿舍文明建设的情况,在月平均分A中直接加分:
①积极参加宿舍区文化活动,并在宿舍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奖的,每人次加0.5分。
②宿舍工作获学院或书院通报表扬、奖励的,每次分别加1、0.5分。
③宿舍成员勇于检举揭发、制止宿舍区违规、违纪和不文明行为的,经核实的酌情加0.5-2分(予以保密)。
④宿舍成员及时发现、报告宿舍区安全隐患,经核实的酌情加0.5-2分。
⑤宿舍成员见义勇为、抓获小偷和可疑外来人员等的,经核实的酌情加0.5-2分。
⑥其他有利于宿舍文明建设的行为由辅导员或书院酌情加分。
(4)授星月份宿舍文明建设减分规则:
宿舍在授星月份里有以下现象的,在月平均分A中直接减分:
①凡宿舍学生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每人次扣1、1.2、1.4、1.6、2分。
②宿舍成员闹矛盾不团结不能和谐相处,因宿舍矛盾引起打架的,每次扣1分。
③宿舍成员在宿舍内赌博、喝酒、抽烟的,每次扣1分。
④宿舍有经商行为的,每次扣1分。
⑤未经允许留宿他人或留宿异性的,每次扣1分。
⑥宿舍成员故意损坏公物或有偷窃行为的,每次扣1分。
⑦宿舍成员未经请假夜不归宿每人次扣1分。
⑧宿舍成员观看淫秽录像影像的,每次扣1分。
⑨未按时熄灯的,每次扣1分;翘课滞留宿舍上网、玩游戏的,每人次扣1分。
⑩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和不文明现象由辅导员或书院酌情扣分。
(二)综合考评定级
1、星级宿舍评比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定级,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每间宿舍一学期所有查次的平均分B(满分36分),B≥32分,定为“优秀”级别,授予“五星级宿舍”称号;29分≤B<32分的,定为“良好”级别,授予“四星级宿舍”称号;22分≤B<29分的,定为“合格”级别,授予“三星级宿舍”称号;B<22分的,定为“不合格”级别,为非星级宿舍。
3、学期综合考评定级达到“合格”以上级别的宿舍,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重修)人数超过宿舍人数三分之一的,降一级授予星级宿舍称号;期末考试挂科人数超过宿舍人数三分之二的,降两级授予星级宿舍称号,直至非星级宿舍。
4、学期综合考评定级达到“优秀”级别的宿舍,宿舍成员无违纪处分和无期末考试挂科的,获得“五星级标兵宿舍”评选资格,可申报评选“五星级标兵宿舍”。“五星级标兵宿舍”的评选比例为“五星级宿舍”的20%(符合评选资格的和申报评选的宿舍不足20%时,按实际比例评选),由书院依照申报宿舍学期得分B(第一顺序)、宿舍成员课程平均成绩(第二顺序)和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第三顺序)排序情况择优确定。
5、书院于各学期初为上一学期获得三至五星级宿舍和五星级标兵宿舍称号的宿舍挂牌。
四、星级宿舍学期综合考评等级的应用
星级宿舍学期综合考评等级(学期综合考评结果尚未出来的,以已出各授星月份考评等级全部达到同一等级要求为标准)与宿舍成员以下六方面挂钩:
(一)宿舍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单位评选
1、星级宿舍评比学期综合考评达到“优秀”级别的宿舍长,授予“优秀宿舍长”称号,评定为“五星级标兵宿舍”的宿舍长授予最高奖“五星级标兵宿舍长”称号。
2、以学期为单位,书院汇总统计各班级、各辅导员所属宿舍一学期所有查次的平均分C和D,依据C的排序评选书院“宿舍文明建设先进班级”、依据D的排序评选书院“宿舍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辅导员)”。
(二)党员发展
1、星级宿舍评比学期综合考评达到“良好”级别(四星级)是书院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2、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所在宿舍学期综合考评为“不合格”(非星级宿舍)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或预备党员资格;
3、正式党员所在宿舍学期综合考评“不合格”(非星级宿舍)的,建议所在支部给予批评教育。
(三)先进个人、集体评比
1、星级宿舍评比学期综合考评达到“良好”级别(四星级)是书院各类先进个人、集体评比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2、学生所在宿舍学期综合考评未达到“良好”级别(四星级)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3、班级所属宿舍一学期所有查次的平均分C未达到“良好”级别(29分≤C<32分)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四)奖、助、勤、补等的申请与评选
1、星级宿舍评比学期综合考评达到“良好”级别(四星级)是书院学生申请、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的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2、学生所在宿舍学期综合考评未达到“良好”级别(四星级)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等的申请、评选资格。
(五)学生干部考核和聘用
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干部,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班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所在宿舍学期综合考评未达到“良记好”级别(四星级)的,学生干部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学期综合考评“不合格”(非星级宿舍)的,不得聘用为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班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并由书院建议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取消其院级学生干部聘用资格。
(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1、星级宿舍评比学期综合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宿舍成员加5分,“良好”的宿舍成员加4分;获书院“五星级标兵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加8分。
2、学期综合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宿舍成员扣10分。
附件一:
友善书院学生宿舍布置规范和日常检查评比评分规则
1、鞋袜:所有鞋袜置于鞋柜内,柜门关闭。
评分规则:满分6分,鞋、袜未置于鞋柜内的,每人或每双扣1分,扣完为止。
2、地面:地面干净,垃圾入桶,无污渍、无垃圾、无杂物等,鼓励脱鞋入室。
评分规则:满分6分,地面有明显污渍、垃圾、杂物、烟头等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床铺:床上用品摆放整齐,使用棉被的,统一竖叠三折摆放。
评分规则:满分6分,床铺未按规定叠被和整理的,没床扣1分,扣完为止。
4、组合柜:书、物品、衣服整齐入柜格,桌面干净整洁,凳子嵌放桌内。
评分规则:满分6分,桌面不干净整洁,书、物品、衣服未整齐入柜格或凳子未嵌放桌内的,每柜扣1分,扣完为止。
5、阳台卫生间:脸盆全部上架,洗涮用品、水桶摆放整齐,便槽无污垢。
评分规则:满分6分,脸盆未上架、水桶未成线的,每个扣1分;便槽有明显污垢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6、整体:室内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卫生干净整洁,装饰美观高雅。
评分规则:满分6分,评分人员根据宿舍内务整体情况酌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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