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闽教学〔2017〕15号 ),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全面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逐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形势,同时为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8188cc威尼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大赛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宣传处、各二级学院、校团委、校友总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三、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五、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2017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二)参赛报名(即日起至-5月中旬)
(1)填写《8188cc威尼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8188cc威尼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同时各参赛项目团队还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校级比赛。
(三)校级初赛(5月中下旬)
(四)校级决赛(6月份)
(五)省赛阶段(8月下旬)
学校复赛优秀参赛团队推荐参加省级决赛,在此期间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参赛项目相关培训。
六、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为我校认定的A类竞赛。
大赛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20个,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同时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对获奖学生的奖励
1.现金奖励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根据获奖级别不同,给予每个获奖项目一定现金奖励(详见下表1)。在其它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项目,由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竞赛的层次、水平、类别、影响程度和社会认可度,酌情给予认定和奖励。
2.课程加分
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给予奖励一定分数(详见下表2),可以加到任意课程的总分上(一次性全部办理完成),课程加分由学生自行申报,教务处统一集中办理。
3.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按照《8188cc威尼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相关加分标准执行。
4.其它
在全国、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参与者(以获奖证书为准),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中,除按相关评选规定加分外,同等条件下优先获评。
(二)对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的奖励
1.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根据获得奖项给予认定相应的科研工作量(详见下表3),同时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2.指导学生在全国竞赛、省级竞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竞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升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各团队的《报名表》(附1,一式1份)、《项目计划书》(附2,一式1份)、相关佐证材料(附3,一式1份)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叶老师处(0592-6667541),同时将上述材料及《8188cc威尼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邮箱:xitjs13115@163.com,材料提交截至时间:5月15日。
(二)发送的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学院-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互联网+”参赛材料(参赛组别)。
(三)为方便联系,各参赛团队负责人须加入8188cc威尼斯2017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274118512,关于后续比赛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qq群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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