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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惠安县暑期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9/7/4 8:50:07 浏览次数:1893次

 

关于开展2019年惠安县暑期大学生

实习实训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人才“港湾计划”,落实人才总量倍增任务,进一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步伐,根据《2019年全县人才工作要点》(惠委人才〔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暑期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本科毕业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专科毕业但取得专升本录取资格的学生),根据我县实际,石化、食品、建筑、雕艺、医疗卫生行业等惠安县紧缺急需人才(以县人社局最新发布的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为准)的本科院校学生优先考虑。

二、实习实训时间

2019年7月15日-8月23日,共30个工作日。

三、实习实训岗位

我县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落址在我县的直属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或医疗卫生机构。

四、政策措施

1. 团县委负责统筹各用人单位实习实训岗位需求意向,并根据用人单位实习实训培养能力、规范管理能力等情况,制定发布招收实习实训大学生名额和岗位指南,通过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互选的方式,确定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2019年实习实训岗位名额原则上不超过60个。

2. 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给予基本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生每人每天50元,硕士生每人每天40元,本科生每人每天30元。原则上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时间不得低于25个工作日,不满30个工作日但超过25个工作日(含25个工作日)的,足额发放实习实训补贴;连续实习实训达10个工作日及以上,25个工作日以下的,经考核合格按补贴标准的80%,根据实际天数给予实习实训补贴;其他情况则不予补贴。

3. 实习实训期间,团县委为实习实训大学生统一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符合我县其他人才优惠政策条件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五、申报安排

1. 实习实训岗位征集。公开征集满足大学生实习实训实践需要的岗位,各意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实际,于6月20日前填写《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申报表》(附件1),报送团县委,团县委将组织审核确认岗位指南。

2. 申请报名。团县委将在网上公布岗位指南(附件3),申请大学生填写《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登记表》(附件2),于7月1日前发送到团县委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审核成功后,团县委将统筹安排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互选,确定实习实训岗位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打印在籍信息页面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材料),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团县委办公室(惠安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楼),现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团县委将对双向互选情况予以公示。

3. 岗前培训。团县委将组织实习实训岗前培训,并组织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实训承诺书》《实习实训协议书》等,做好报到安置的准备工作。

六、考核管理

1. 报到。实习实训大学生凭团县委开具的《实习实训报到通知单》,携带《实习实训协议书》到实习实训单位报到。

2. 管理。实习实训大学生必须接受团县委的考勤管理和实习实训单位的日常管理。一是考勤管理。实习实训大学生自到实习实训单位报到之日起,按团县委要求,必须安装“钉钉”,并用手机实名注册,按要求进行考勤打卡(“钉钉”使用教程见附件11),考勤打卡情况将作为发放实习实训补贴的主要依据。实习实训大学生自报到之日起,连续三天不登录“钉钉”进行考勤打卡,将视作无效。二是日常管理。大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实训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按实习实训单位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3. 鉴定。实习实训期满,实习实训单位对大学生实习实训表现作出客观鉴定,填写《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附件9),由实习实训单位和团县委审签盖章后,团县委、实习实训单位、本人各持一份。

七、补贴申领

大学生实习实训期满后,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照三张到团县委上交《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将作为结束实习、发放实习补贴的依据。团县委根据大学生实习实训期间“钉钉”考勤打卡情况,依据政策及时核算实习实训补贴并予以公示,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及时将补贴打入实习实训大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卡账户。

凡自行联系实习实训单位,未纳入团县委发布的实习实训岗位指南内的;未经团县委同意变更实习实训报到单位的;实习实训单位因实际工作原因,报经团县委同意,合理变更实习实训岗位,不服从岗位调配的,均不享受本次大学生实习实训有关补贴政策。

实习实训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到团县委办理实习实训补贴申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相关补贴。

八、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政务平台、微博微信新媒体等途径,发布大学生实习实训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在校大学生到我县参加实习实训。

2. 开发岗位。用人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开发实习实训岗位,农村可以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政策,组织大学生到农村一线开展实习实训活动;企业可以结合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开发实习实训岗位,通过实习实训吸引、留住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3. 跟踪辅导。用人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大学生实习实训的指导人,加强对实习实训大学生的“传帮带”,支持实习实训大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交流活动。要创造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让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有办公地点、有岗位职责、有工作内容,真正学有所获。要严格实习实训大学生工作纪律和安全管理,制止实习实训大学生参与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实反馈实习实训大学生在单位的表现。

4. 加强监督。团县委将联合有关部门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不定期开展检查调研,对进展缓慢、培养不用心、拖延、推诿甚至无理拒绝接收实习实训大学生的单位,将取消实习实训岗位资格。对经督查查实的大学生“空挂”套取行为,将取消其补贴资格。

 

 

附件: 1.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申报表

2.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登记表

3. 2019年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指南

4.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报到通知单

5.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接收证明

6.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承诺书

7.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协议书

8.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告知书

9.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

10. 惠安县大学生实习实训流程图

11. 钉钉使用通道

 

 

共青团惠安县委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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