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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5/4/13 15:41:55   浏览次数:2108

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52

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闽教高〔201432号)和《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大厦工教〔2012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 学校决定于4月对2014年立项的3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10项、省级20项)。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安排计划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请各项目组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检查方式

1、自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交指导教师、所在系审核和签署意见。中期检查表于2015430前交教务处实践教育管理办公室,该表电子版(文件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传至5876114@qq.com

2、抽查。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目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将提出意见备忘录,督促其相关问题的整改。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一式1份)。

2、系、中心对项目的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

3、系、中心应认真填写项目中期检查部门意见,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交教务处实践教育管理办公室。

4、对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不按时提交中期检查表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项目运行。

五、时间安排

以上各项工作请系、中心于428日之前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系、中心自行制定。

六、经费报销

1、提交中期检查表的同时,可按财务规定报销本项目不超过50%的经费(即国家级5000/项,省级2500/项)。

2、发票为机打发票,客户名称必须为“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

七、其他要求

1、系、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教务处报告。

2、系、中心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的材料和工作记录留存工作。

 

附件:

附件1、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件3、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4、华侨大学8188cc威尼斯2014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