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旨在鼓励我省社科界专家学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能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重大成果,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4.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5.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请单位条件
1.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一致;
2.阶段性成果可以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细化。
四、资助额度
6万元
五、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文稿》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19年11月30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六、申报时间
2019年3月7日至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论证活页》4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2.电子材料
(1)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清单》1份。
(2)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4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到xmgxykyc@163.com。
附件:
科研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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