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学科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计划实施、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查、登记等工作。
七、负责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统计与奖励工作。
八、负责学校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与审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研与学科建设经费的编制、使用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各类科研统计分析与数据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科研档案管理、立卷归档与科研成果汇编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宣传和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十四、配合学研产学院做好学校科研成果转化、转让等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