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教研机构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4.对于职业院校,除科技类项目外,支持围绕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实证研究,体现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性的教育科研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xmgl.fjsjyt.cn)报送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11月25日开放,有关材料的下载和具体上传要求,请登录平台查询。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报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每个单位1份,扫描件),《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含省职教中心)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扫描件),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3.课题申报人请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发送到xmgxykyc@163.com。
4.本次申报原则上从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择优推荐。
附件:
科研处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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