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厦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做好2020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定位清晰,符合国家、省、市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具有辐射作用。
2.申请单位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引领同类学科或行业发展,备案后应加入厦门市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享平台。
3.依托高校建设的,申请学院原则上应为理工科学院。单个学院或独立法人的科研单位,原则上建设一个重点实验室(对于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100人以上规模且具备多个优势学科的学院或科研单位,可根据不同优势学科申请复数)。对于一般规模的企业,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在相似领域仅可获得一次对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建设的支持。同一科研人员只可以在一家重点实验室任职,同一科研项目、专利及成果只属于一家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陆“i厦门-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以学院或科室申报的需要个人注册后填报,法人单位进行审核后提交;其他单位利用法人账号登录填报,填报时选择“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科技局-市级重点实验室备案”进行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备案申请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市重点实验室名称要准确、规范,突出其在某个产业(技术)领域的细分领域,不宜宽泛和过窄,应恰如其分,统一命名格式为“厦门市***重点实验室”。
2.各单位要对照已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名单(附件3),细分领域和名称不能与已有重点实验室相同或类似。
3.重点实验室实行先备案再确认的原则,备案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确认。
五、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xmgxykyc@163.com。
附件:
科研处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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