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促进一批具有明确产业应用前景的高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培育高校产业化创新人才团队,支持高校建设“四新”与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20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产业化专项)”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相关科技成果应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重点突破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现代特色农业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体现优势学科特色和新福建建设要求。
2.重点培育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创新团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平台支持的创新团队不予重复、叠加支持。
3.优先支持能够首次在相关行业实现应用落地,突破亟需解决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在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应用做出贡献,在相关领域研究达到国内顶尖、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团队。
4.优先支持瞄准产业化全链条进行跨校联合及校企联合申报的创新团队。重点支持可直接进行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优先支持已与企业联合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并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及已获得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创新团队。
5.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注重标志性成果与我省重点发展产业契合度,力推成果能快速产业化的创新团队,克服推荐过程中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
二、资助经费与项目管理
1.省教育厅对创新团队的资助经费将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予以统筹考虑。
2.创新团队的管理参照《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三、评选程序
1.采取“自主申报、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建设名单。
2.各学院应对照申报条件,突出产业化导向,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需求积极组织申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唯帽子、不唯名气、不唯团队大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各学院可推荐1个创新团队上报学校,学校将从中择优遴选2个创新团队上报教育厅。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创新团队进行评审,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创新团队”建设名单。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学院推荐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2.《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产业化专项)申请书》(2份)请于8月16日之前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xmgxyky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科研处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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