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一批)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自2014年起,教育部高教司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二、实施步骤
高教司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指南→企业提交项目指南→高教司进行遴选、统一发布指南→高校自主申请→企业评审立项→高教司公布立项结果→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企业组织验收。
三、项目类别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主要包括六类: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3.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四、可申报项目
详见附件2。
五、申报流程
1.具体申报操作详见附件3。请先根据附件3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注册,平台申报暂未开放,申报开始的具体日期请关注平台通知。温馨提醒:需要学校盖章的申请书须附一份院系审核意见后,报送至科研处。
2.报送材料至科研处
请老师报送《申请书》的纸质版至科研处,同时将最终提交企业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mgxyky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年第一批)。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一批)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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