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征集及举办场次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现就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征集及报告会举办场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选题要求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2.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等宣传教育;

3.宣传阐释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4.宣传阐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我省改革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的选题,如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创新型省份、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打造高颜值的美丽福建、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等;

5.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深入挖掘宣传红色文化、朱子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畲族文化等福建地方历史文化;

6.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举办为契机,宣传普及好中国、福建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讲好中国故事、福建故事。

7.公众关注的社会科学前沿知识选题。

二、报告人推荐条件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讲课效果良好的报告会专家人选。

1.省部属高校、省委党校和省直研究单位的报告人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

2.省直实际工作部门的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厅级领导职务;

3.设区市社科联推荐的高校、党校、研究单位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设区市社科联推荐的实际工作部门报告人一般应具有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三、报告会申报场次

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实行举办场次申报核准制和补助每场4000元经费包干制。各市、县(区)和高校社科联,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可向省社科联提出2021年报告会申办场次,经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审定同意后印发《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清单》。省社科联根据清单确定的举办场次和补助标准直接向申报单位拨付报告会补助经费。各地各单位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审定的报告会场次。本年度内未能完成原定场次的,次年不能申报。

四、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推荐表》和《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申报表》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xmgxykyc@163.com

2.各地各单位举办报告会应从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印发的《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清单》中自行挑选报告选题和报告人。

3.报告会补助经费可用于报告人课酬、交通、食宿和报告会场地租金、会场布置等开支,不足部分由举办单位负责。

 

附件:

1. 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报告人和选题推荐表

2. 2021年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举办场次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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