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6号)要求,2021年度福建省科技各类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可申报的部分项目,按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项目经费由厦门市科技局安排,项目后续管理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七)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八)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九)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十)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十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二)推荐部门在推荐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STS计划配套项目等9类限额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逐级遴选、认真核实、择优推荐,不得内部指定、简单分配。各级主管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或审核通过。
(十三)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请有意向申报项目的申请人抓紧准备,按时申报,申报人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除科技厅网站外,申报单位也可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
(三)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联系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三、其他事项
(一)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科技项目实行限项申报,请按照分配的限项数推荐备选项目。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
(二)各类申报的项目“项目研究起止时间”和“申请资助额”严格按照指南填报;经费预算中“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编制时要求如下。
间接费用:省基金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按照项目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30%的比例核定;其它项目按照项目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20%比例核定(这一点请老师要特别注意,要按要求足额预算);绩效支出: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
(三)高校产学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方合作协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的格式见附件。各类项目申报书初稿格式可在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主页上的相关下载里下载。
(四)为防止系统拥堵,请各单位合理安排项目提交时间,不要集中在最后时限提交。
(五)申报项目获得受理号后,负责人打印出正式的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签章后于5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与学科处(其中,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一式2份;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一式1份)。
(六)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省科技厅
规划政策处:0591-87305039 资配处:0591-87881125
基础处:0591-87882899 高新处:0591-87881286
农村处:0591-83517063 社发处:0591-87883255
合作处:0591-87866133 成果处:0591-87271671
创新办:0591-87862991 星火办:0591-87883049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0591-87810353
技术支持:海峡信息 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202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3.项目经费中设备费与劳务费预算编制要求
4.2021年省各类项目申报附件资料格式汇编(含高校产学及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方合作协议等)
科研与学科处
2021年3月15日
Copyright © 8188cc威尼斯科研与学科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邮编: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