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宗旨
实施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要求,为《福建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和专业实践指导,从而更好地服务党政领导决策。
二、课题方向及经费标准
根据《规划》,2021年启动3个方向性题目,每个题目分别细分若干二级课题,申报时以此为方向,可结合实际情况略作调整,自拟具体的研究题目和内容,但不得做重大调整。其中,中外青少年在某方面的对比研究可以申报,但单纯的国外青少年研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动员广大青年参与新时代的社会建设
(1)更好发挥青年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以“社区青春行动”项目为例。
(2)青年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
(3)新兴领域青年的成长发展和社会参与。
(4)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5)加强对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
(6)新时代背景下少先队辅导员职业获得感与社会化阵地建设探索。
2.青年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1)健全返乡创业青年服务政策。
(2)扶持农村青年电商发展。
(3)完善农村吸引青年人才政策。
(4)支持农村青年致力乡村建设。
(5)健全青年参与乡村社会实践机制。
3.加强青年群体服务保障
(1)促进青年生育的支持政策建议。
(2)构建社会化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机制。
(3)加强共青团网络化服务青少年群体。
(4)福建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开展情况及成效研究。
(5)在闽创业就业台湾青年融合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6)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政治素质指标体系研究。
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重点课题”,每个课题经费3万元。另外,从未入选重大课题的申报课题中择优确定“一般课题”,每个课题经费1.5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7日前
四、完成期限
2021年12月3日前
五、申报条件
1.相关学科领域的科研院所、学术单位、团组织或专家学者,均可以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提出申报,如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需确定1名课题负责人。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课题组成员
在确定课题组成员时,应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吸纳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部门专家参与。课题组成员应当实际参加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参与人员同年度也只能参与一个课题。
七、实施步骤
1.2021年8月27日前,申报人填写《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处邮箱xmgxykyc@163.com
2.团省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拟立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按照课题经费的80%拨付课题启动金。
3.对于立项的课题,申报人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团省委权益部,同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4.2021年12月3日前,申报人完成课题结项,并提交完整的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到团省委权益部,团省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5.团省委根据评审验收情况,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拨付剩余的20%课题经费。
八、成果要求
课题应注重研究的实证性、时效性和决策咨询性,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设计、调研论证、成果内容等方面予以充分把握和体现。具体参照《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1.2021年福建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2.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与学科处
202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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