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科信司〔2021〕2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建设项目主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基础前沿技术)、区块链、高端科学仪器、医疗器械、重大工程软件、稀土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方向。
(二)申报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基于运行良好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须符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不得与本校已有的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
(三)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谋划,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强化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鼓励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
二、限额申报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工作基础好、创新质量高、竞争实力强的项目申报,各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福建省教育厅将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PDF版)1份。
(二)申请书中现有工作基础要重点总结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突出创新质量;未来建设目标和任务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阐述。
(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简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2份。
(四)请计划申报的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前向科研与学科处提交材料。

科研与学科处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附件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报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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