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福建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调研,凝练形成了科技重大专项选题方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应按照“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附件)所规定的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海洋与渔业局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申请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财务章)、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等。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8日(系统关闭)。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申报材料。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归口审查网上推荐。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立项建议书》─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等)。
科研与学科处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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