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已启动,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
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本年度课题可围绕学校党的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双减”政策落实、德育、新课程改革、身心健康、美育、劳动教育、五育融合、家校社协同育人、综合评价等政府关心、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也可自选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课题进行申报。
(二)研究周期
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3年,研究周期从课题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三)申报对象
本市教育系统的教育工作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主持过区级及以上课题或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的核心成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申请者不受此限制。
2.申请人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须具备退休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工作年限。
4.申请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已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近5年被市规划办撤项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请主持本年度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在充分了解《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厦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请书》(附件1)、《厦门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其中,《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含课题组成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参评资格。
2.申请人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请各位老师与2023年4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x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组织与实施
1.2023年3—4月,各学校(单位)根据课题申报办法申报课题。
2.2023年5—6月,市规划办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023年7—8月,报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统一向市财政申请经费。
4.2024-2026年,市规划办分期将经费下拨到承担课题的单位,并按照《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对各课题进行管理和指导。承担课题的学校(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并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设立配套经费,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本年度立项课题经费按《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社科类课题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厦社科联联[2017]4号)》执行。
二、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出版的专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2.必须是教育科研的理论性或应用性研究成果,能够紧密联系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研究视角独特,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促进我市教育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3.必须是未获得过其他资助出版的项目。
4.必须已全部完成,排版字数在20万字及以上。
5.不能是校本教材、教辅材料、文艺作品、论文集、课题成果汇编,不能是合著、编著、编译。
(二)专著申请人的条件
专著申请人必须是厦门市教育系统的在职教育工作者,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专著的独立作者;3年内只能获得1次资助,且在职工作期间最多只能获得该项目资助3次。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者在充分了解《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书》(附件4)、《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专家评审表》(附件5)和《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
2.申报者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专家评审表》一式6份、匿名处理的专著打印稿6份、《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mgxyky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设为“区属+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2023年度厦门市教育科研专著申报材料”。
3.《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报者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参评资格。
4.请各位老师与2023年4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x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组织与实施
1.2023年3-4月,各学校(单位)根据申报办法申报专著。
2.2023年5-6月,市规划办对申报的专著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2023年7-8月,报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并统一向市财政申请资助出版经费。
4.2024年,市规划办根据《厦门市教育教育科研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对立项的专著进行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申报者个人或其所在单位解决),并对专著出版进行跟踪和管理。
附件:
科研与学科处
2023年3月9日
Copyright © 8188cc威尼斯科研与学科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    邮编: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