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项目评审报告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项目评审报告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情况报告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受理审核
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支持下,各级各类艺术机构、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热情响应、积极参与。申报受理期内,共有6208个项目主体确认提交9135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总额约52.6亿元。

(一)项目类型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899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9.8%。其中,戏曲创作项目272项,音乐剧(歌舞剧)创作项目120项,话剧创作项目113项,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创作项目85项,舞剧创作项目63项,交响乐创作项目60项,儿童剧创作项目52项,小剧场戏剧创作项目33项,歌剧创作项目27项,民族管弦乐创作项目26项,杂技剧创作项目22项,木偶剧创作项目12项,曲艺(长篇、中篇)创作项目11项,皮影戏创作项目3项。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201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22%。其中,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等戏剧类创作作品384项,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等音乐类创作作品919项,舞蹈创作作品410项,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等曲艺类创作作品239项,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创作作品59项。

3.美术创作项目
美术创作项目申报1759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9.3%。其中,中国画创作项目566项、油画创作项目549项、雕塑创作项目210项、水彩(粉)画创作项目143项、书法篆刻创作项目116项、版画创作项目96项、漆画创作项目79项。

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860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9.4%。从艺术门类看,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类项目402项、美术作品展览类项目458项;从传播范围看,在国内实施的项目803项、在国外实施的项目57项。

5.艺术人才培训项目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123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13.5%。从艺术门类看,舞台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552项、工艺美术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343项、美术书法摄影类艺术人才培训项目336项。从培训周期看,短期培训项目1197项、中长期培训项目34项。

6.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2375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26%。其中,音乐作曲、戏剧编剧、曲本作者、舞蹈舞剧编导和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等表演艺术类项目791项,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类项目1390项,文艺评论人才项目194项。

 

(二)项目主体类型

在6208个项目主体中,艺术机构、单位2074家,文艺工作者个人4134位,分别占项目主体总量的33.4%和66.6%。项目主体分布广泛,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有关部委办局所辖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其中,机构、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5001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54.7%;文艺工作者个人提交的申报项目4134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5.3%。
在机构项目主体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4235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46.4%;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766项,占申报项目总量的8.4%。

 

(三)申报项目地域分布

国内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艺术机构、单位和艺术工作者,申报项目数量依次为:北京974项、山东610项、四川513项、江苏464项、湖北456项、浙江435项、安徽420项、河北368项、河南364项、广东325项、陕西294项、辽宁278项、吉林273项、广西273项、湖南271项、江西266项、重庆261项、上海237项、云南236项、甘肃220项、福建217项、天津216项、贵州197项、山西176项、内蒙古171项、宁夏152项、黑龙江126项、新疆93项、海南77项、澳门70项、香港51项、青海28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项、西藏7项、台湾4项。

 

申报结束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一般项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开展了受理审核工作。共有5849个项目主体提交的8542个申报项目通过受理审核进入网络评审,不予受理项目593项,受理审核通过率为93.5%。申报项目未能通过受理审核的原因主要为: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项目不在艺术基金资助范围内,重复提交申报项目和项目主体资格不符合规定。

二、项目评审

(一)专家培训工作

管理中心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大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雒树刚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卢映川主持会议。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艺术基金专家库专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相关司局及责任处室负责同志,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艺术基金委托管理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在北京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从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艺术质量标准、注重发挥公益属性、明确重点资助方向、科学组织服务工作、严格遵守纪律规范等方面,对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网络评审开始前,管理中心将领导讲话、申报指南、评审指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纪律》等文件发送给评审专家,先学习再开展工作。在会议评审期间,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59次专家见面会,就会议评审工作要把握正确导向、做到标准严格、注重实施效果、突出资助重点、适度兼顾平衡和坚持公正廉洁等提出明确要求。

管理中心结合近几年项目评审和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在项目评审前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评审指南》,就不同类型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评审要求,明确评审重点,帮助评审专家更好地履行把关责任。为帮助会议评审专家准确理解评审指南的要求,管理中心在每个评审组正式评审前,安排了召集人沟通环节,在召集人的组织下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要求,并就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解疑释惑,确保专家对艺术基金的工作要求理解到位、依规依据地参与评审工作。

(二)专家评审(网络评审)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管理中心依据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参评项目的项目类型、艺术门类、申报数量和地域分布情况,对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规律相近的项目进行了最小限度的合并,将8542项通过审核参加网络评审的项目分成了188个项目评审组。

2.专家抽取情况
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大会召开后,管理中心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领导,参会理事、委员和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的指导见证下,按照“地域回避、单位回避、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人员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网络评审专家,自动发送了能否参加评审的问询短信,并根据专家回复情况,在管理中心领导和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补充抽取。经电话和短信确认,共1808位专家同意参加评审工作。

3.网络评审情况
9月9日至25日,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专家评审(网络评审),共有1714位网络评审专家按时提交了评审结果,提交率94.8%。评审系统自动汇总专家网上评审的独立排序结果,共有1338个项目进入会议评审,网络评审通过率约为15.7%。

 

 

(三)专家评审(会议评审)工作

1.项目分组情况
参加会议评审的1338个项目分为80个评审组。包括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15组212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18组219项、美术创作项目7组188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10组186项、艺术人才培训项目13组190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16组311项,港澳特区参评项目1组32项。

2.专家抽取情况
管理中心按照“单位法定代表人回避,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回避,项目主创回避,文化和旅游厅(局)相关领导回避,授课教师回避(艺术人才培训项目),推荐人回避(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和近亲属回避”等回避原则,通过信息系统,分4批抽取了评审专家,共有518位专家参加了会议评审工作,其中396位在上一年度没有担任会议评审专家,专家更新率为76.4%。

3.会议评审情况

2023年9月21日至25日、10月9日至27日,管理中心组织专家,通过分头审阅申报材料、视频会议集中讨论、独立提出评审意见的方式开展了会议评审工作。其中,体量规模较大、资助额度较高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和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申报机构、单位,通过网络视频进行了答辩。各组评审专家通过视频会议听取答辩、讨论研究后,在信息系统上提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资助资金分类分档标准》提出项目资助资金额度的意见。

(四)专家委员会复核

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委员结合项目申报材料、评审专家意见和管理中心建议,复核了评审结果,提出了意见建议。管理中心汇总意见,形成了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报送理事会会议审定。

三、资助项目分类统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十四五”时期资助规划》和2024年度资助项目资助资金预算,按照“突出导向、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管理”的工作要求,按项目类型、艺术门类择优确定2024年度立项资助项目798项,综合立项率约8.7%。

(一)项目类型统计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

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899项,立项资助123项。其中,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资助戏曲创作项目45项,占该类资助项目总量的36.6%;资助民族歌剧、民族舞剧、民族管弦乐、木偶剧、皮影戏、曲艺(长篇、中篇)、杂技剧等其他民族艺术形式创作项目31项,占该类资助项目总量的25.2%。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

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报2011项,立项资助170项。歌曲、舞蹈和小戏曲创作项目数量较多,3类合计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54.7%。

 

 

3.美术创作项目

美术创作项目申报1759项,立项资助100项。其中,资助中国画、书法、篆刻等传统美术形式创作项目47项,占该类资助项目总量的47%。

 

 

4.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申报860项,立项资助119项。其中,舞台艺术作品演出类项目65项、美术作品展览类项目54项。

 

 

5.艺术人才培训项目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申报1231项,立项资助110项。其中,舞台艺术类人才培训项目和美术类人才培训项目各55项。

 

 

6.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申报2375项,立项资助176项。美术、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类立项94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53.4%;舞台艺术类立项63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35.8%;文艺评论人才项目19项,占该类项目资助总数的10.8%。 

 

 

(二)项目主体统计
从各类项目主体的申报量和立项量看,项目主体为机构的申报项目5001项,立项资助522项。其中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4235项,立项资助495项;非国有机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为766项,立项资助27项。项目主体为个人的申报项目4134项,立项资助276项。

 

 

(三)地区(系统)统计
从各地区(系统)申报量和立项量看,东部地区[1]立项量为455项,占总立项量的57%;中部地区[2]立项量为127项,占总立项量的15.9%;西部地区[3]立项量为157项,占总立项量的19.7%,东北地区[4]立项量为59项,占总立项量的7.4%。

 

 

(四)项目类型分布统计
各地区获得立项资助的艺术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艺术资源的占有情况,也是文化特色和工作情况的反映。

 

 

 

(五)一般(地区)项目资助情况统计
艺术基金一般(地区)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同年度申报的一般项目中评选产生,且资助资金额度与一般项目一致。经统计,2024年度共资助一般(地区)项目20项,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8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5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4项、艺术人才培训项目1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2项。

 

 

四、项目评审特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支持艺术创作高质量发展

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把创作重点聚焦到重大主题创作上。重点资助坚持与时代同步伐,把握时代脉搏,把握时代使命,聆听时代声音,勇于回答时代课题,反映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现实题材作品创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大革命题材作品创作;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守正创新,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赋予其时代内涵和价值的重大历史题材作品创作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作品创作。

(二)立足“三个并重”开展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不断完善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体系

一是在主题题材上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重,努力把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反映新时代伟大变革的优秀作品选出来。二是在项目类型上坚持作品创作、演出展览、人才培养并重,引导文艺院团树立“以创作为核心任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的正确发展理念,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三是在受众对象上坚持国(境)内外并重,一方面促进优秀艺术作品在更大范围共享,发挥文化惠民作用,深入市、县基层,深入农村,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演出、展览活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另一方面,促进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重点资助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要国际交往活动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三)重视项目主体实施能力保障条件,推动项目高质量实施

资助项目评审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严要求,坚持“出类拔萃”,优中选优。资助项目不仅要立意好,主题好,还要做到内容选材严、思想开掘深、艺术创造精,通过立项资助能进一步提升作品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评审工作坚持从艺术规律出发,从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综合考查项目主体的综合实施能力,是否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否具有相关创作、演出、展览和培训经验,与同行业其他机构、单位相比,是否具有较为突出的资源优势。通过专家评审把创意设计好、实施方案好、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选出来,把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资质出众的人才选出来,为确保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注意:

[1]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2]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

[3]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科研与学科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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