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2023年度省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
二、提名条件
通过福建省教育厅提名省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符合《通知》的提名条件、要求和有关规定,且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福建省高校。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均不属于提名范围。
三、学校提名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填报。请有关二级单位组织项目完成人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l.kjt.fujian.gov.cn),按《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系统首页相关下载栏)要求认真填写,并于2024年7月15日17:00前将本单位提名项目情况(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处邮箱。
(二)项目公示。学校将负责组织在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对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附件2)包括:项目名称、提名奖种、提名单位、项目简介、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贡献、主要知识产权及代表性论文专著等支撑材料目录。
(三)网络提交。各提名项目最迟于7月22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四)提交纸质提名书。网上提名通过后,各二级单位应按《202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有关说明》《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填写说明》要求,生成、打印和装订《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附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于8月10日前送达至科研与学科处。
省厅业务咨询人:林惠琳、林希彦,电话:0591-87091501、87091523,邮箱:jytkjc@fjsjyt.cn。
附件:
3.提名项目排序表
科研与学科处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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