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原则

围绕海洋科技创新、数字海洋、现代海洋渔业、海工装备和船舶制造、港口物流、海洋文旅、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临海能源、临港产业、海洋生态等10大领域,申报一批海洋经济重点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优选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以及有利于培育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助力海洋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及填报要求

项目分为在建项目和前期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建项目

1.2024年已列入在建项目的,除到今年底基本建成或停缓建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5年在建项目;2024年前期项目符合在建项目要求的,要转列为2025年在建项目。

2.新申报2025年在建项目,必须是已开工建设或2025年上半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备案,需具备项目用地、用海预审等前置条件。

3.当年度的工作目标要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明确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二)前期项目

1.2024年已列入前期项目的,原则上应列为2025年在建项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到2025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可续列2025年前期项目(2025年上半年开工项目应列为在建项目),但请务必说明具体原因。

2.新申报2025年前期项目,要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投资主管部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并预计能在2025年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除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2025年下半年能开工建设。

3.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节点工作目标明确,2025年下半年开工后,要明确进度目标和年度计划投资。

三、其他要求

1.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

2.报送的项目同时列入省重点项目的,请做好备注,填报内容需与省重点项目库保持一致。项目将依托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3.若有相关项目,请按照附件1(在建项目)和附件2(前期项目)填报项目信息,于2024年12月2日(周一)前发送至邮箱xmgxykyy@163.com

附件:1.2025年度福建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汇总表(厦门市在建项目)

           2.2025年度福建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汇总表(厦门市前期项目)

科研与学科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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