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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4〕36号)的工作要求,福建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科高校教改专项,以下简称“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2017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2017年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分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两类。一般教改项目和重大教改项目立项期均为2年。
二、立项要求
(一)一般教改项目。应按照“双一流”建设、向应用型转变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核心环节,在体制机制、办学模式、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课程体系等教育教学领域提出教改项目;鼓励围绕工程教育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核心领域开展教改项目。具体要求包括:
1.鼓励跨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和创新改革研究,鼓励高校之间、高校与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单一课程、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原则上不推荐为省级一般教改项目。
2.优先支持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申报教改项目,比例应占申报数50%以上。鼓励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经历的博士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双师双能型 ”教师具有1年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经历即可)。
3.规范教改项目管理,从2017年起,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纳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统筹管理(含申报、遴选、过程管理、结项)。2016年及以前立项申报省教育厅青年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改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2017年一般教改项目。
4.项目成果应以教改实施方案、课程教材、教学成果、制度文件等形式为主。对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明显的一般教改项目,在评选省级或推荐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中予以优先支持。
(二)重大教改项目。重大教改项目应以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改革为方向,支持以学院、学科或专业为单位,重点围绕(1)特色学院与产业学院建设;(2)高水平国际化办学改革;(3)复合型行业工程师培养改革试点;(4)本科创新班改革:(5)研究生联合培养改革;(6)应用型人才培养案例库建设等6个领域提出教改项目,开展协同攻关,重在体制机制创新和模式重构,重在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在全省或全国具有首创价值,预期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教改成果。具体要求包括:
1.各项目要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政策协调、经费管理、绩效考核等。
2.具备实施改革的基础和条件,已有一年以上局部试点基础和初步成效,办学资源能够支撑改革方案实施。
3.具有明确的总体和分阶段目标建设任务、预期成果,对其他学科专业改革具有借鉴价值,具有可持续性,实施过程可优化但一般不做重大调整。
4.有推动改革的政策、经费、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改革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办学规定,并经必要的程序确认列入学校综合改革内容,方案需经严谨的论证,建立必要的风险管控机制。不得以争取上级政策突破为前提申报项目。
三、立项管理
1.一般教改项目由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审核;重大教改项目由福建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后,立项项目名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2.申报立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填写申请项目任务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各1式1份,务必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统一压缩命名为“姓名-教改项目名称”,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mgxykyc@163.com。
联系人:吴琳琳,电话:0592-6667638。
附件2:2017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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