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能够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以及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实验环境,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中青年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学术造诣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发挥引领和凝聚作用。
4.创新团队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国内应具有较明显的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研究骨干一般由4-6人组成,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专业结构合理。团队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研的能力,近三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二、资助经费与项目管理
1.各高校要重视创新团队建设,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运行经费。我厅对创新团队的资助经费将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予以统筹考虑。
2.创新团队的管理参照《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三、评选程序
1.采取“自主申报、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建设名单。
2.各高校应结合本校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需求积极组织申报,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团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3.福建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高校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实地考核和评议,择优确定“创新团队”建设名单。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团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2.《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每个团队纸质版4份,电子版)。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6月27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xykyc@163.cn,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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