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加强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有效推进,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18〕3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7年立项的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为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确保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应用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此次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下称“项目建设任务书”)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及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
2.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实施方案、课程教材、制度文件、获奖情况、成果已获得的效益等等。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的可能影响研究计划有效完成的主要问题或因素,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4.下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阶段的研究工作安排、预期研究成果和完成时间。
二、检查程序
1.报告项目情况:各项目负责人要以“项目建设任务书”为依据,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完成预定研究任务。要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实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和《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检查报告和成果附件合并装订,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送交所在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审核。
2.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自查。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对所属项目开展年度执行情况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并及时审核材料,签署审核意见,汇总后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审核汇总,组织中期检查汇报会。中期检查汇报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省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项目结题验收时,组织专家对各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核查。若存在弄虚作假现在,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各项目负责人结合学校中期检查情况,于11月12日前填写好《福建省2017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成果简述表》(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科研处,同时上传至“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项目管理平台”。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1.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积极配合项目的检查工作,填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项目执行进展滞后、经费开支不规范的项目要及时纠正,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2.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任务,认真审核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请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于2018年10月29日前将本单位中期检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含成果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xykyc@163.com。
附件:
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4.福建省2017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成果简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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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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