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的教育工作者。
2.课题负责人需获得本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需的时间和经费等条件的支持,以及本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的管理职责和信誉保证。
3.已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未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有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被撤项未满5年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2.11月1日前各申报人向科研处报送以下纸质材料(电子档发送至xmgxy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8份,纸质《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
3.11月13日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并反馈入选课题。
4.11月16日前入选课题申报人向我处提交正式的《申请书》纸质稿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提交《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稿。
附件:评审书(申请书)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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