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学科学术建设、繁荣学术交流、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持续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技支撑,经研究,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
(二)发表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论文成果、版权。应属于福建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且第一作者须为在闽科技工作者(以发表论文时人事关系所在为准)。
(四)第一作者要求。论文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以发表论文的署名为准。论文第一作者当届限报一篇论文参评。以课题组署名发表的论文,限报主要完成人员3人。
二、推荐名额
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推荐上报的论文限报8篇,本科高校、部属(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院限报5篇,其他各单位限报3篇。应参加而未参加省科协2021年度学会综合能力评价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得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单位评委会申报,凡同时向两个以上(含)评委会申报的论文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
(二)申报一等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应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且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正高级以上(含)专家推荐并附评语。各单位申报一等的论文不得超过两篇。
(三)评选结果将在省科协网站(https://www.fjkx.org)公布。
四、申报材料
1.“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5份(其中3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5份(其中3份遮盖作者个人信息和工作单位);凡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附上中文翻译材料,以及作者本人关于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说明,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申报作者与通讯作者不一致的,应提交通讯作者的授权书。
以上材料于2022年8月19日前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处。


附件:
1.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指标和等级
2.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表
3.学科分类与代码
4.第十五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

科研与学科处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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