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一)2021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不含设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建设期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
(四)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的项目,请提供关于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二、申报方式
为做好无纸化申报过渡衔接工作,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双轨申报模式。申报单位需同时完成线上线下申报方视为申报完成。
申报单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可通过省直单位初审渠道申报;不属于省级预算单位的,应通过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渠道申报。
(一)线下申报材料与受理
(1)申报单位应填写《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
(2)请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申请项目纸质材料(1份)送至科研与学科处,同时,请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处邮箱xmgxykyc@163.com。
(二)线上申报模式
申报网站: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网址:/index.html。请各单位于登录页下载操作手册并按步骤指引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管理人员,联系电话:13696839459。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标准化工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2.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专项资金汇总表(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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