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7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2个专业申报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推荐1个专业。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培养方向清晰,开展协同育人或产业学院改革。“双一流”建设高校要优先立项一流学科所属专业,应用型高校要优先立项参与“转型”项目的专业。
2.专业管理规范,对接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执行对接国家标准的人才培养方案。近三年无教学安全事故。校内同代码多点办学的专业、专升本专业、无“H”代码的合作办学专业,只能以一个代码合并申报,数据合并失实的,取消该代码所有办学点的认定资格。
3.教学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有3类以上省级及以上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专业、教学类奖励或支持项目。
4.专业团队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和核心课程教师符合专业设置要求,一个专业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负责专业不超过2个。教学团队和基层教研组织建设措施有力,对师德师风或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5.专业质量保障有力,综合实力排名居全省同类专业前50%。
6.申报时有一届以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近三年获得国家级专业建设、教学类奖励或支持的专业可不受此限。
三、申报流程
1.学院申报。各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在充分论证和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并认真填写《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学校组织审核和评审,确定申报2019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2019年省级一流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省级一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送至教学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邮箱52730192@qq.com。
附件:
厦 门 工 学 院 教 学 处
2 0 1 9 年 6 月 1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