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已经开始申报,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开展相关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有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实现产业化或在合作企业中完成中试;
5.攻关领域原则上应符合《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2)。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研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同一申报主体当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项且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可延期6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联合实施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
(五)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项目研发投入、申报资质、硬件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胶状,书脊标注:2023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名称。
(二)填写《2023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三)相关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4份,对应材料光盘3份(盖章扫描版、Word版)。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二)各申报企业于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与学科处。
科研与学科处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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